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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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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天津市社科界“千名学者服务基层”活动大调研自选(一般)项目申报通知
2020-11-25 08:11  

各有关单位:   

为创新机制,深入开展天津市社科界千名学者服务基层活动,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深入实践,服务基层,现组织开展2020年天津市社科界“千名学者服务基层”活动大调研自选(一般)项目申报工作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  

一、申报条件及数量   

大调研自选(一般)项目旨在资助社科学者自选题目,通过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后形成的社科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,包括调研报告或咨政成果(对策建议)等。申报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:   

1.申报成果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,在内容设计上应强化问题意识、突出问题导向,突出实际应用价值,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属性,研究过程能够深入基层调研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并能提供开展调研的相关佐证资料。   

2.大调研自选(一般)项目申报成果应是本年度(2020年11月30日前)可完成的应用对策类调研报告或对策建议,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部分的成果。   

3.申报成果确保意识形态安全,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。   

4.本年度已获得天津市社科联资助的成果,不得申报。   

二、申报时间及材料   

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,至2020年11月30日下午16时。在此期间填写报送《申报书》等申报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报材料包括:项目申报书4份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2份。   

三、申报程序   

1.个人申报。申请人填写《申报书》(后附),连同申报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。   

2.单位推荐。申报的成果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及有关部门审核推荐。   

3.资格审核。市社科联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,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   

4.确定立项。经评审确定立项项目,由市社科联办理立项及结项手续。   

四、经费资助   

对于确定立项的自选(一般)项目,市社科联将予以适当经费资助,一般每项0.2万元。   

五、其他要求   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,可优先考虑结项:   

(1)项目阶段性成果公开出版发表的。   

(2)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、政策建议等得到副市(副省、副部)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的(圈阅除外)。   

(3)项目研究成果被调研基层单位采纳或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的。   

(4)以其他形式进行成果转化能被市社科联组织评审专家认可的。   

(5)申报项目为以往大调研项目相关或延续项目。   

(6)调研深入,调研报告及咨政成果齐备,专家评审时认为成果质量上乘的。   

附件:自选项目申报书   

科技处   

2020年11月25日   

附件【20201125自选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书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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