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(重点调研课题专项)管理办法》(津社科发〔2020〕1号),现发布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(重点调研课题专项)课题指南》。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—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“三个着力”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围绕扎实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,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,坚持求深、求实、求细、求准、求效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为市委、市政府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。
二、申报细则
1.成果形式与完成时限:项目成果形式为提交正文文字不少于1万字的调研报告,另附4000字的重点内容摘要。2021年4月底前上报研究成果,一般不予延期。
2.申报资格与限报范围:为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,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,作如下限定:
(1)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。
(2)凡有在研本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、委托项目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。
(3)评审立项设查重程序,如有违规,一经核实,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,记入不良科研信誉档案。
(4)有不良科研信誉者,亦属限报人员。
(5)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3.申报文本:课题申报材料包括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现划智库项目(重点调研课题专项)课题指南》、《项目申请书》、《评审意见表和课题设计论证(活页)》。《评申意见表和课题设计论证(活页)》要求一律机打,A4纸版面,左侧装订,一式6份,字数不超过2000字。申请书要求一律机打,A4纸版面,左侧装订,一式4份(含原件1份),由科技处统一报送。
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,并保证学术诚信,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当事人3年申报资格,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。
4.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(重点调研课题专项)实行定向限额申报。
三、申报时间
请各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1月11日12点前将申报意向(汇总表)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科技处邮箱tnkejichu@163.com。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受理时间为1月14日上午9:00前,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,电子版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发送至科技处邮箱tnkejichu@163.com。
附:项目申报指南
项目申请书
项目申报活页
项目申报汇总表
科技处
2021年1月8日